0760-85756701
2013年06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额由“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二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6-26/4970386.shtml